秦楚网讯(十堰日报)记者余华韵 通讯员孟辉 报道:昨日,记者从市机场办获悉,5月25日,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向国家发改委出具了《关于湖北十堰民用机场新建立项的办理意见》,同意启动武当山机场立项审批办理工作。至此,武当山机场上报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批准立项的前置性文件全部完备。
据了解,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范要求,新建机场项目要上报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批准立项,必须具备六个要件,即国家咨询公司对机场预可研报告的评估报告、国家民航局出具的行业意见、省住建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意见、总参作战部的支持意见、资金来源渠道承诺函、地方政府和军方签署的协议。此前,在中央、省、市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,其他所需要件已全部办理完毕。目前,国家发改委已启动了武当山机场上报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批准立项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