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当道教清规戒律 |
日期:2015-01-02 02:35点击:3290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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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明代,武当山拥有全国最庞大的道教教团。明万历八年,郧阳督抚杨俊民记述道:“即今该州官道数逾万人”。可以想象,管理这上万名道士没有相应的法律是不行的。在道教中,这法律叫清规戒律。
武当山最具权威的“清规戒律”是明成祖朱棣的圣旨。武当山各宫的巨大的碑亭里,刻录的就是这道圣旨,上面说,“大岳太和山各宫观有修炼之士,外远身形,屏绝人事。一应往来浮浪之人,并不许生事喧聒,……违者治以重罪。”
明成祖的这道“妨其办道,治以重罪”的圣旨,还使武当道教有了独立的司法权,武当元和观即是一处司法机构,被称为道教监狱。
武当南岩宫的清规榜明确指出,国家有法律而丛林有清规,……重者焚形烙眉或押令还俗,轻者杖革迁丹或罚跪香表……
紫霄宫的清规榜上则说,清规道范,谓仙贤之准绳,天神不容失代,人间岂敢犯规……,倘敢越例狂妄,决不贷恕。
道教的清规戒律累计起来多达上千条,其宗旨就是要求入道者自我约束身心,以做到一心向道。
违反道教清规的行为有“姦盗邪淫、造谣诽谤、贪污赌博、聚众闹事、嫉贤妒能、结党营私、恃强凌弱、吸烟喝酒……”等等,大凡文明社会所为人不齿的事,在道教中也是极力反对的。凡违反清规的,自有相应的惩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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